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合法的学前教育资源,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21年我园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办园思想
十三五期间,在区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我园始终坚持 “一切为了孩子的发展”的办园宗旨,把“科学启蒙 蒙童养正”确立为办园理念,围绕“三养四为”校园文化内涵建设,在园所管理、课程建设、教育科研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借助“以养正文化提升办园品质的实践研究”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的实施,形成了一系列较有成效的经验。幼儿园先后被评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依法治校规范校;青浦区“文明单位”;青浦区“教育系统档案工作先进集体”;青浦区语言文字规范校;“教育系统保育工作优秀集体”;教师个人荣誉也成绩斐然。
三、招生原则与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我园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按照市、区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严格按要求将班级数、班额数按《青浦区2021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若因现实特殊原因,招生班级数和学额数未能按计划执行的,本园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青浦区教育局,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
3.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幼儿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 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残疾幼儿,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不随意拒绝其入园。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2)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置。)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应疫情防控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的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我园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五、幼儿园性质、等级、地址及招生区域:
1.幼儿园性质、等级:我园是一所公办的二级幼儿园。
2.幼儿园总部地址为:青浦区城东新村58号楼西侧,有四个中班,四个大班;分部地址为:青浦区城东新村29号楼南侧,有四个小班。
3.招生区域:青浦城区环城河以东,外青松公路以西,公园路以南,淀浦河以北的区域内。其中户口及居住地址属于以下列楼栋号的幼儿可以去帕缇欧香幼儿园报名:①城东新村102号楼——115号楼;②城东新村商29号楼——商32号楼;③城东新村(商)35--38号楼。
六、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1.本园共招收4个小班,共计100名幼儿。
2.收费标准:以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根据市文件指导意见拟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 175元/月。
七、招生工作程序
招生采用先市级登记、后区级报名的方式。
1.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家长须在4月23日-30日,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 )或通过“中国上海”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报名验证的凭证。确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家长,可电话咨询、预约后,至区指定登记点(地址:青浦区海盈路143号,电话:69223190)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与是否录取无关。
信息登记成功后,将无法在信息登记阶段进行修改。确因特殊情况需修改或未登记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修改或补登记。
2.招生公示
我园在区教育局确定招生学区以后,向社会公布经教育局备案的招生公告。
公告内注明园所等级、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人数、咨询电话与网上报名日期、现场验证日期等。
3.网上报名
适龄幼儿家长须在5月8日-18日期间,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各区报名”,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完善报名信息,并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提交报名(公、民办只可报名一类)。
报名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可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点击“报名公办”选择园所报名。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青浦区实验幼儿园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须在5月30日、31日重新登录入园报名平台,选择学区内公办幼儿园报名。
4.现场验证
报名我园并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短信提示在指定时间带领幼儿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我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幼儿监护人对入园报名平台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5.录取通知
我园根据现场验证的实际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发放入园通知书。
八、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5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1年本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幼儿园入园报名流程、入园政策问答。
2.4月23日-30日,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3.5月6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1年青浦区学前教育(城区)学区示意图、各幼儿园招生公示(幼儿园性质、级别、联系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4.5月7日,全区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5.5月8日-18日,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6.5月30日、31日,经电子摇号未被实验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家长重新选择学区内幼儿园报名。
9.6月3日,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10.6月5日、6日、12日,进行现场验证。
11.6月26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8月7日,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九、关于大班补充入园
1.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于6月5日、6日、12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2.转园或插班的条件: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申请转入夏阳、盈浦街道公办幼儿园的,幼儿须属本区户籍或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且持有上述街道房产证。
十、招生工作的其他要求
1.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2.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网上报名信息初审和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现场查验、核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3.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各幼儿园应当尽可能挖掘现有潜力,解决有特殊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
5.各类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
6.幼儿园招生联系人:华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 59722496-604,招生监督电话:69713877,59731099。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幼儿园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