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合法的学前教育资源,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20年我园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办园思想
我园坚持“一切为了孩子发展”的办园宗旨,坚持“科学启蒙 蒙童养正”的办园理念,创建幼儿科学启蒙教育特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幼儿园先后被评为青浦区文明单位、青浦区教师发展示范校;青浦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学习型女工组织;“爱心助人,服务社会” 等项目获区师德师风建设优秀项目提名奖;教师个人荣誉也成绩斐然。
三、招生原则与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我园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幼儿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符合条件的3-6岁幼儿入园。
3.坚持按照市、区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严格按要求将班级数、班额数按《青浦区2020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若因现实特殊原因,招生班级数和学额数未能按计划执行的,本园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青浦区教育局,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
4.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幼儿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 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安排随班就读,不随意拒绝其入园。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置。)
5.符合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备注: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我园方可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五、幼儿园性质、等级、地址及招生区域:
1.幼儿园性质、等级:我园是一所公办的二级幼儿园。
2.幼儿园总部地址为:青浦区城东新村58号楼西侧,有四个中班,四个大班;分部地址为:青浦区城东新村29号楼南侧,有四个小班。
3.招生区域:青浦城区环城河以东,外青松公路以西,公园路以南,淀浦河以北的区域内。其中户口及居住地址属于以下列楼栋号的幼儿可以去帕缇欧香幼儿园报名:①城东新村102号楼——115号楼;②城东新村商29号楼——商32号楼;③城东新村(商)35--38号楼。
六、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1.本园共招收4个小班,共计100名幼儿。
2.收费标准:以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根据市文件指导意见拟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 175元/月。
七、招生工作程序
2020年青浦区学前教育招生采用先市级登记、后区级报名的方式。
1.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家长须在4月24日-30日,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 )或通过“中国上海”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报名验证的凭证。确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家长,可电话咨询、预约后,至区指定登记点(地址:青浦区海盈路143号,电话:69223190)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与是否录取无关。
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因特殊情况需修改或未登记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修改或补登记。
2.招生公示
东方幼儿园的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在区教育局备案后5月7日向社会公布。东方幼儿园的办园性质、等级、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与人数、招生所属区域、幼儿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的日期及相关要求、招生咨询电话等。
3.网上报名
适龄幼儿家长须在5月8日-18日期间,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网址:https://shrydj.edu.sh.cn/districtPlatform/qingpu),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我园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招生条件选择东方幼儿园,填报入园报名表(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公办幼儿园)。并按短信提示进行查询招生进度、后续现场材料审核。5月18日为网上报名截止日。
4.现场验证(6月6日、7日、13日)
报名我们东方幼儿园并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短信提示,在指定时间带领幼儿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东方幼儿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入园平台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5.录取通知
我园根据现场验证的实际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发放入园通知书。
八、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4月24日-30日,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2.5月6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0年青浦区学前教育(城区)学区示意图、各幼儿园招生公示(幼儿园性质、级别、联系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3.5月7日,全区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4.5月8日-18日,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5.6月3日,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6.6月6日、7日、13日,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1)6月6日(周六)8:30—11:00;13:00—15:30
(2))6月7日(周日)8:30—11:00;13:00—15:30
(3)6月13日(周六)8:30—11:00;13:00—15:3
7.6月27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8月8日,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九、关于中、大班补充入园
1.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于6月6日、7日、13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2.转园或插班的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的大班年龄段幼儿。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十、招生工作的其他要求
1.成立东方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组长——吕英园长,副组长——华爱东,组员:杜蔓蕾、顾迎新、王凤萍、朱徐芳、孙彩英、徐静丽。设立东方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59722496-604。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2.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网上报名信息初审和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现场查验、核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3.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幼儿园尽可能挖掘现有潜力,解决有特殊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
5.幼儿园不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
6.幼儿园招生联系人:华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 59722496-604,招生监督电话:59731099。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幼儿园
2020年4月22日